LETOU30批次化妆品被通报,多品牌“上榜”

更新时间:2025-04-30 类型:公司新闻 来源:LETOU新闻中心

LETOU4月21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30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5年第14号)。通告显示,在2024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经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产品标签标示名称为北芙美白沐浴露等30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

30批次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中,涉及面膜、精华霜、素颜霜、牙膏等多个品类。其中,包括12批次面膜类产品、3批次染发类产品、3批次洗护类产品、4批次牙膏类产品。

面膜类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为霉菌、霉菌和酵母菌总数超标。12批次不合格面膜类产品中,有11批次为海藻面膜。

其中,标示为梦颜添美草本净颜海藻面膜的备案人/生产企业佛山市诗曼诺化妆品有限公司已不是第一次被通报。在今年1月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国家药监局关于32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5年第6号)中,标示为“梦颜添美海藻嫩肤颗粒面膜”“寇之肤自然小海藻面膜”“谷色木小颗粒海藻面膜”“梦颜添美草本净颜海藻面膜”“艾馡堂小颗粒海藻面膜”的产品均与佛山市诗曼诺化妆品有限公司有关,前三者为该公司备案与生产,后两者备案人为该公司。另据信用中国,2024年,该公司因“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和未建立并执行产品销售记录制度”“未按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和“生产不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化妆品”已被处罚三次。

在本次抽检中,知名品牌樊文花“上榜”。标示注册人为广州樊文花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企业为广州芙莉莱化妆品有限公司的樊文花嫩白水光精华液被检出产品标签及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未标示的祛斑美白剂:烟酰胺、3-邻-乙基抗坏血酸。

另一批被标示为“樊文花嫩白精华霜”的产品也被检出产品标签及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未标示的美白剂——3-邻-乙基抗坏血酸。

另外,有3批次产品企业提出样品真实性异议。SKINO肌漾光颜焕肤精华液的注册人杭州肌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生产企业科玛化妆品(无锡)有限公司提出样品真实性异议。经浙江省和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该企业未生产或者进口过该批次抽检不符合规定产品。

花香万家净澈丝滑洗发水备案人/生产企业山东名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样品真实性异议。经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该企业未生产或者进口过该批次抽检不符合规定产品。

飘柔日常护理双效去屑清爽型洗发露的备案人广州宝洁有限公司以及生产企业天津宝洁工业有限公司提出样品真实性异议。经广东省和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该企业未生产或者进口过该批次抽检不符合规定产品。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广西等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等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并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